1.学院拟录取名单须经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由组长签字、盖章后报研究生处。
对参加学位点复试后不予录取的考生,学院复试小组要写出具体书面意见,说明不予录取的原因,由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盖章后报研究生处,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及时通知考生。
2.研究生处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公示10日后,报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然后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管理部门。
3.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审查通过后,由研究生处向考生寄送录取通知书。若省教育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对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预录取名单提出异议或意见,则学校或各学院必须进行复议,并写出书面报告。
2019年绍兴文理学院会计专业学位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录取学院拟录取名单须经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由组长签字、盖章后报研究生处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