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专升本的录取工作由省教育厅和省招考中心共同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管理体制。对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录取总成绩达到院校投档线的考生,由院校决定是否录取,同时负责对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其它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招考中心监督、检查高等院校执行我省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行为。
专升本录取分两批进行,每一批都实行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各专业分别按与计划招生数1∶1的比例划线,录取时在各专业低控制线上,根据考生录取总成绩和志愿,从高到低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
普通高职高专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人员和高职高专学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人员,统一考试、招生计划单列、单独划线录取。
“专升本”免试生根据考生填报的第一志愿办理录取手续,免试生招生计划和工作程序按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招生院校根据已核准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单签发录取通知书,组织新生报到,对未经院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答案来源于:2019年山西省专升本政策问答
2019年山西省专升本我省专升本考试录取体制、录取原则是什么?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