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对象。
具有陕西户籍或在陕务工满6个月(提供务工合同)的高中、中职学历或同等学力(年满18周岁,初中毕业满3年)的现职农村“两委”班子成员、新型职业农民、乡村社会服务组织带头人、农业技术人员、乡村致富带头人(以下简称“高素质农民”)等均可报考。优先招录具有培训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农民职称的农民,鼓励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考生积极报考。
(二)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和良好职业道德、较高科学文化素养和自我发展能力,掌握现代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等先进知识、先进技术,能从事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爱农村、懂技术、善经营的高素质农民。
(三)培养方式。
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的原则,采取全日制学习形式,施行弹性学习年限和灵活多元教学模式,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适应性和实效性。
1.量身定制培养方案。各市教育、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培养院校的指导,各培养院校要针对高素质农民学习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人才培养方案,合理设置课程体系。学习期满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相应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2.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针对高素质农民实际现状,遵循农民特点和教育规律,采取“农学结合、工学交替”的人才培养模式。农闲季节以专业理论教学为主,农忙季节以生产实践教学为主,按季节循环组织教学,使教学环节与农业生产环节紧密结合。
3.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模式。创新教学组织形式,坚持送教上门,教学重心下移,采取集中教学与分散教学相结合,农忙季节与教学环节相结合,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相结合,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分阶段完成学业。
4.改革考核评价方式。综合运用考试、素质评价、技能测试等多种方式对农民学习成果进行考核。对学习培训经历、职业技术技能、从业经历等,按学校有关规定和程序认定为学历教育相关课程学分。
2019年陕西省实施高素质农民学历提升行动培养对象、目标及方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