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申请人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且申请人必须获得其所在学校的推免生资格或我校的“直属师范大学补偿计划”名额。我校的“直属师范大学补偿计划”名额,原则上用于接收外校优秀应届本科生攻读学术学位研究生。
3.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心健康,勤奋好学,思维敏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能力。
4.本科在学期间无任何处分记录。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5.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