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全日制专业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具体专业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公布专业为准。
2.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得列入就业计划。
3.对于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我校约于每年6月中下旬随其他考生一起寄发录取通知书。
4.申请人应保证全部申请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因材料(信息)有误而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5.研招办联系方式:029-85310346。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