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国家教育部和体育总局有关文件规定,运动训练专业、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实行提前单独考试录取。
(二)考生若已报名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三)学校依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及专业发展需要,确定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低控制分数线。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四)在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达到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3:7比例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项目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专项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招生计划未完成,再根据相同录取原则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五)拟录取考生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及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备案。
2019年山西师范大学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