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复试结果公布
1.复试合格的基本条件
⑴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
⑵ 专业课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
⑶ 专业综合素质面试及实践(实验)能力考核60分及以上。
⑷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60分及以上。
⑸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60分及以上。
⑹ 身体素质检查合格。
2.复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总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专业课成绩×21%+专业综合素质面试及实践(实验)能力考核成绩×4.5%+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4.5%(报考公共管理、会计专业的考生初试总分/3)。
3.复试成绩排序原则
各学院按学科、专业根据考生的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存在相同成绩时,按初试成绩排序(调剂考生在复试合格的条件下排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之后)。
4.拟录取名单提出
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按成绩排序结果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5.拟录取名单公布
考生于4月1日下午15:00到相关学院查询复试结果。
六、录取前的相关手续办理
1.凡被拟录取的考生于4月1日下午至2日上午到相关学院签字并领取“拟录取通知书”和“调档函”。
2.调剂考生复试合格后请于4月1日下午17:00后,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点击确认接受待录取。24小时内未办理“确认”手续者,学校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凡毕业后需回原单位工作(即复试合格后无法调取本人人事档案)的考生只能以定向就业方式录取,这部分考生须填写“定向就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一式三份)并由定向单位(甲方)和研究生(丙方)签字盖章,此类考生复试合格后于4月1日下午16:00到研究生院填写定向就业信息并领取“定向就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一式三份),协议书应在4月15日前签定并交回研究生院。
凡不办理签约手续又无法调出本人人事档案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七、学籍学历审核
对于考生初试报名考试时填写的网报学籍、学历信息与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库比对后有提示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为避免因学籍或学历问题影响录取,请这部分考生在复试报到前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n )进行学籍(应届生)或学历(往届生)查询,并打印查询结果;网上查不到者,需办理《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凡上报过程中无法通过教育部审核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往届生),境外学历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造成无法录取,后果自负。
八、其他
凡缺席复试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九、学校地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贡院街一号
附:1.第一志愿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调查表”
山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3月22日
2019年山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组织单位:相关学院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