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申请参加学院综合评价招生,必须是已经参加2019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统考)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报名的考生,且符合资格要求。
第十二条符合条件的考生须于2019年3月11日8:30至13日17:00,登录省招办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根据学院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向学院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三条向学院提出入学申请的考生须于2019年3月16、17日14:00-16:00(任选一场),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评价招生测试,测试需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确认报名信息、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领取测试准考证。
测试地址:学院含光校区(西安市含光北路155号)
第十四条申请入学的普通高中考生,学院的评价内容包括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学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共三项;申请入学的“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包括没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普通高中学生),学院的评价内容是学院组织的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共一项。
第十五条普通高中考生综合评价总成绩为300分,其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折算后满分100分;综合素质评价各科目折算后满分100分;学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100分。为便于计算,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中的A、B、C、D四个等级转换成分数,A计85分,B计70分,C(合格)计60分,D计30分。
1.高中学业水平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换算分值之和÷(85×7)×100
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7项。
2.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换算分值之和÷(85×6)×100
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合作、运动健康、审美表现6项。
3.普通高中考生参加学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职业适应性测试重点考核考生的职业潜能。
4.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艺术类专业考生,以陕西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合格成绩作为艺术类专业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确认报名信息后,不再参加学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
艺术类考生综合评价成绩=考生专业课合格成绩÷各艺术类专业总分×300
第十六条“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包括没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评价总成绩为3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采取笔试方式,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测试内容包括语文和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语文命题范围是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大纲;职业技能测试重点考核考生职业潜能。
第十七条学院于2019年4月4日17:00前,将预录取考生信息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并将预录取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
第十八条被学院预录取的考生须于2019年4月15日17:00前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学院设在含光校区、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延安、榆林、汉中、安康、商洛的报到注册点就近报到注册,逾期未报到注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学院于2019年4月16日至17日,到省招办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省招办将在官方网站上公示学院正式录取新生名单。
第二十条学院录取考生时,根据综合评价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淘汰率不低于实考人数的3%。
第二十一条学院录取考生时,保证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选择。
第二十二条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国家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准。高考体检结果不符合规定的考生,学院可劝其调整专业或不予录取。
第二十三条学院按照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收费规定,分专业收取学费,按宿舍条件收取住宿费。
1.学费标准:舞蹈表演:7500元/年;播音与主持:7000元/年;广告设计与制作、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室内艺术设计、新闻采编与制作、新闻采编与制作(网络与新媒体):6500元/年;其他专业:5500元/年。
2.住宿费标准:含光校区650元/年。
第二十四条学院始终坚持育人与助人相结合,积极落实党和国家对大学生各项资助政策的同时,多措并举,保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1.国家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学生,每年8000元/生。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5000元/生。
3.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3500元/生或每年2500元/生。
4.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年高8000元/生。
5.服兵役学费补偿及资助:国家对应征入伍服兵役的在校生和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施一次性补偿。退役后复学的在校生实行学费资助,每年高8000元/生。
6.学院奖学金:学院设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及企业奖学金等。
7.学院助学金: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
8.特殊助学金:对家庭突发变故影响学业的学生,学院给予一定的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
9.勤工助学:学院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勤工助学岗位,给予资助。
10.绿色通道:学院建立“绿色通道”,对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后,酌情予以资助。
学院各类奖助学金的覆盖率达62%,特别优秀的经济困难学生,每年获得的奖助金额可达10000元以上。
第二十五条新生报到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按照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经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审议,报陕西省教育厅审核。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和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9年陕西青年职业学院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入学申请及评价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