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19年10月8日9:00至31日24: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办考试信息网,根据学院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章程向学院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二条考核内容
1.高考成绩达到省控线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省控线(150分及以上)的普通高中毕业生,高考成绩达到省控线(150分及以上)的中职毕业生,通过网络向学院确认报名信息后,免试入学。
2.艺术类考生:参加陕西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通过网络向学院确认报名信息后,免试入学。
3.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和非师范生在职教师等考生,参加学院组织的笔试或网络职业适应性测试。
4.未参加普通高考或高考成绩达未到省控线(150分及以上)的普通高中、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力考生,须笔试或网络参加学院组织的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
第十三条测试分值
1.笔试和网络测试总成绩均为200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重点考核考生的分析、应对能力。
第十四条考核时间
1.确认信息时间:2019年11月1日已申请我院的考生登录陕西青年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
http://zsw.***,确认信息、选报专业,选择考试时间。
2.测试时间:2019年11月2日8:00-22:00,3日8:00-12:00时段内,考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时间参加,测试时长2小时。网络测试网址:ks.***。
笔试测试地址:陕西青年职业学院含光校区(含光北路155号)
第十五条学院2019年11月5日17:00前,将预录取考生名单送省招办,审核通过后,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
第十六条被学院预录取的考生需于2019年11月10日24:00前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学院含光校区(西安市含光北路155号)报到注册,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学院2019年11月11日至13日,到省招办为已报到注册考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省招办将在其官方网站公示学院正式录取新生名单。
第十八条学院录取考生时,根据考生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优先录取持有国家级相关行业职业资格证书、获得国家级和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获得县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人员,免试考生除外。
第十九条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国家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准。高考体检结果不符合规定的考生,可调整专业或不予录取。
第二十条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实行弹性学制和灵活多样的教学形式,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适应性和实效性。采取集中教学与分散教学相结合,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相结合,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第二十一条学院按照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收费规定,分专业收取学费,按宿舍条件收取住宿费。
学费标准:广告设计与制作、室内艺术设计专业6500元/年;会计等其他12个专业5500元/年。
第二十二条奖助结合、多措并举、资助学生,各类奖助学金的覆盖率较高,特别优秀的经济困难学生,每年获得的奖助金额可达10000元以上,保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1.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学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学年。
3.国家助学金:分特困(3500元/生·学年)和一般贫困(2500元/生·学年)两档执行。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按省级文件实施精准资助。
4.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年高8000元/生。
5.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退役士兵入学学费资助政策:按照学习年限及实际学费缴纳金额予以补偿(资助),每年高8000元/生。
6.学院奖助学金:学院设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及企业奖学金等。同时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因家庭突发变故影响学业的学生,学院给予一定的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
7.勤工助学:学院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以此给予其一定资助。
8.绿色通道:学院建立“绿色通道”,对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后,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9.学费资助:对本次扩招入学报到的非2019届应届高中、中职毕业生,学院每年足额资助由学生本人承担的学费。
第二十三条新生报到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按照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经学院高职扩招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陕西省教育厅审核。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和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由学院高职扩招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9年陕西青年职业学院第三次高职扩招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