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同等学力人员报名时,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供以下附件:
(1)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职称(出具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2)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前三名;
(3)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两篇以上(第一作者);
(4)修完所报专业硕士研究生的主干课程(硕士生培养单位出具证明)。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