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学院要制定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复试专家评分表(包括评分依据),复试前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2.对学校下达给学科的招生指标,要综合考虑学科建设要求、导师数量和指标数量,强化科研项目、经费、培养质量导向作用,合理分配各方向或导师的招生指标。
3.以硕博连读招生方式遴选的博士生要通过博士招生英语考试,达到学校规定的分数线,参加统一组织的复试。
4.在学校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分数线基础上,各学院可结合学科特点自行划定初试分数线,但在学校分数线以上有充足生源的情况下,原则上按进入复试的考生数应为招生指标数的1.2倍。
5.录取结果按照复试录取计分办法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其中:硕博连读考生单独排名。择优录取排名方式原则上按一级学科排名,对一级学科内各学科方向(二级学科)之间极不平衡,且考试科目差异大的,可以考虑按招生方向排名,并根据招生指标进行内部调剂,不服从调剂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但应执行相关签字确认程序。具体办法由各学院在复试前在实施细则中确定。
6.复试由各学院按照一级学科博士点组织,包括通知参加复试的考生、组织复试专家组、确定复试时间和地点及体检由各学院负责。录取工作要在6月15日前完成,结果和有关材料报研究生院招生办。
7.各学院要进一步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仔细审查考生的报考材料(考生的报考材料有: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专家推荐书、硕士学位证书或证明书、高学历阶段的学习成绩单等相关证明材料),校外应届毕业硕士生须提交完成答辩能按时毕业的书面证明。
8.各学院要按照保密工作要求,在博士研究生复试期间加强对复试小组组成情况的保密工作。
9.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院长等成员和学科负责人等组成。负责领导和组织开展学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各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点要成立包括指导教师参加的5人以上的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组数须为单数,有直系亲属参加考试的要实行回避制度),复试小组成员应具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如本学科博士生导师人数不足,可以吸收本学科的教授参加复试小组。
10.复试采取综合考核的方式进行,依据本学科培养要求,重点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已具备的专业学术水平以及培养潜能。复试成绩满分100分,考察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占比15%),侧重考察考生的专业学术水平和能力(占比85%)。具体考察考核方式和内容由各学院在实施细则中确定。
11.复试成绩不达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12.各学科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指标空缺要及时上报,由学校收回统一协调使用。
13.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按考生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排队;若考生初试成绩总分还出现并列情况,则按考生初试英语成绩由高到低排队;若考生英语成绩还出现并列情况,则按考生初试专业一成绩由高到低排队;若考生初试专业一成绩还出现并列情况,则按考生初试专业二成绩由高到低排队;若考生初试专业二成绩还出现并列情况,则按考生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排队。
14.学院组织复试各环节都应有详细记录和负责人签字,复试结束后,由秘书认真整理复试表、计分表、复试专家评分表等,并将复试考生成绩汇总表、拟录取考生汇总表,经院长签字后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2019年山西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基本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