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2019年学校设置高职扩招招生专业9个,总计划349人,学校录取人数不突破总计划数。具体分专业计划等情况详见下表。
招生专业专业代码招生计划总数其中:招收2019年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计划(以全日制教学为主)其中:招收社会人员计划(以弹性学制为主)旅游管理旅行社经营与管理酒店管理飞机机电设备维修计算机运用技术会计烹饪工艺与营养市场营销移动商务学校可根据报考人数,对分专业计划和不同学习形式计划在省教育厅批准的总计划内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高职扩招招收学生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在校和弹性学制两种,全日制在校需考生完全住读,学校提供宿舍,各项要求与普通全日制专科学生一致。弹性学制考生学校不提供宿舍,上课时间根据实际由学校统筹安排,终学习时限不超过6年。总学时数不少于2500学时。
第十三条报名条件、资格审核、报名安排及志愿填报等工作执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补报名工作的通知》(鄂高考〔2019〕15号)有关要求。
第十四条11月15日,所有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2019年湖北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报名登记表》到我校招办领取准考证。已经取得中级(含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交学校招办审核备案。
第十五条所有参加我校高职扩招的考生(第二批)均须在11月17日到指定医院(待定,另行通知)参加体检。体检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
第十六条此次高职扩招招生考试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的模式,具体各专业考试方式具体见下表。
专业名称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方式考试内容旅游管理语文、数学、英语 职业通识+专业基础+技能知识旅行社经营与管理酒店管理飞机机电设备维修计算机运用技术会计烹饪工艺与营养市场营销移动商务
第十七条所有考生依据考生生源类别及考试科目不同,分A类、B类两类,分别按录取比例划定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实施录取。A类考生为: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1)A类考生按规定免文化素质考试,只参加且必须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为490分。(2)B类考生为: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其他人员。B类考生参加“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为70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试21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490分。B类考生中,具有中专毕业证书、报考中专学业相关专业、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免职业适应性测试,但必须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且文化成绩不得为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按满分490分计算。
第十八条A、B两类考生录取人数按该类考生占总考生人数比例确定,即:A类(B类)录取人数=【A类(B类)考生数/总考生数】?招生计划数。
第十九条若分类录取中出现后一名同分情况时,则按如下顺序依次比对,按从高到低分数排序决定录取。比对顺序分别如下:(1)A类顺序依次为:职业适应性测试通识知识成绩、专业基础知识成绩、技能知识成绩。(2)B类顺序依次为: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第二十条11月26日前学校完成拟录取工作,并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期7个自然日。公示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办并办理录取手续,12月20号考生可凭高考报名号及身份证号通过“湖北招生信息网”(http://zsxx.***)查询录取结果。
第二十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我校收费标准如下表。
专业名称学费标准旅游管理5000元每生每年旅行社经营与管理5000元每生每年酒店管理5000元每生每年飞机机电设备维修5000元每生每年计算机运用技术5000元每生每年会计5000元每生每年烹饪工艺与营养5000元每生每年市场营销5000元每生每年移动商务5000元每生每年注:1、住宿费、书本费等其它费用参照其它在校生收取。
2、弹性学制学生学费不论学习时限均按照入校时收费标准缴纳三年学费。
第二十二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享受我省及国家相关资助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以后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大二以上年级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学生还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退役士兵按相关政策申请学费减免资助,资助金额按我校实际收取学费标准执行,每生每年高不超过8000元。
第二十三条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四条高职扩招招生属于特殊招生类型,此次学校扩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专业。
第二十五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高职扩招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全程监督,严格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方案进行,接受社会的监督,确保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公平、公开、公正。监督举报电话:0717-6053370.
第二十六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没有任何派出机构和招生代理。对以三峡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咨询方式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17---6053228
网上咨询QQ号:招生报名咨询QQ群:
学校网址:http://www.***.cn
通信地址:湖北省宜昌市汉宜大道205号。
邮政编码:443111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三峡旅游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2019年三峡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湖北高职扩招第二批招生计划和培养方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