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录取质量,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我校在复试阶段由校医院对复试考生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复试体检初步定于25、26日上午,所有学术型考生在25日上午体检,专业学位考生在26日上午体检。
答案来源于:2019年陕西理工大学复试录取工作公告
2019年陕西理工大学复试录取体检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