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贯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尊重考生志愿、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首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学校志愿不满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
(二)根据陕教〔2018〕325号文件精神,考生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与文化课统考成绩达到规定的分数线,录取时按省文化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课统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职业技能考试成绩高的考生。文化课统考成绩及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均相同者,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三)考生在报考本校时应根据自身健康状况并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慎重填报志愿。录取后经学校体检复查不合格者或体检结果弄虚作假者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详细录取原则以我校公布的《陕西科技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中相关条款为准。
2019年陕西科技大学职业教育单独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