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考核结束后,由学院招生工作小组按照各项成绩按总成绩计算办法,共同确认、汇总考生总成绩,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组长和导师共同相应在《陕西科技大学硕博连读考核表》、《陕西科技大学申请考核制考核表》、《陕西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专业综合面试情况表》相应栏目内签署意见,在学院总指标范围内,导师同意录取人数应符合博士招生原则。
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确定通过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在本学院网站公示考核合格名单(含考核成绩和考核结果信息),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学院公示结束后,经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审核,主管领导签字并盖章,将考核合格名单连同考核组相关表格及其他材料报研究生院。
考核合格名单中考生人事档案须按学校规定时间转入,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学校结合综合考核成绩及转档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参加综合考核所有考生(含拟录取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后的综合考核成绩)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且无异议后,报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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