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评价总分为300分。
普通高中学生入学者,总分由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中的通用技术、思想政治、物理、地理、历史、化学这六门科目的考试成绩折算分和六项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折算分及职业适应性测试分组成,高中学业水平各科目考试成绩合计折算分100分,其中通用技术占50%,其余五门各占10%;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折算分100分,其中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能力、学习能力各占20%,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各占10%;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100分,总分合计300分。
“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入学者,总分由文化基础测试分和职业技能测试分组成,文化基础测试满分20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总分合计3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