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普通高中毕业生的综合评价,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由学校组织考官,通过面试、答题等方式开展,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兴趣及个人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计分。综合评价成绩总分为300分,具体评分内容及标准如下:
综合评分(300分)=高中学业水平成绩(140分)+综合素质评价等级(6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及面试(100分)
1.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综合评分满分140分。共7科,其中A级计20分;B级计16分;C级计12分;D级计8分;
2.高中综合素质综合评分满分60分。共6项,其中A级计10分;B级计8分;C级计6分;D级计4分;
3.职业适应性测试(100分)
二、对“三校生”及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者的综合评价,学校组织统一笔试,语文、数学、英语、职业技能测试合卷考试,满分值为300分(其中语文100分、数学60分、英语40分、职业技能测试100分),考试时长3小时。
在考生综合评价成绩相同情况下,依据其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高低依次录取。
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试地点2019.3.2414:00~17:00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陕西航天职工大学2019.3.2414:00~17:00职业适应性测试第十一条 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由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委托校内外专家拟定笔试题目,主要考察考生的文化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职业兴趣取向和个性思维品质。
第十二条“三校生”申请专业与中职所学专业相同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中职阶段参加全国、省、市职业技能大赛取得名次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十三条 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9年3月11日8∶30至3月13日17∶00,根据省招办公布的院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省招办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cn),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四条 对不同类型入学申请者,学校于2019年3月24日开展相应考核科目的测试。申请者须考生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确认报名信息,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我校测试科目准考证,按时参加测试。
第十五条 测试完毕后,学校于2019年4月4日17∶00前通过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将预录取考生名单报送省招办,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网址:http://www.***)。
预录取新生2019年4月15日17∶00前,必须持预录取通知单和第二代身份证现场确认注册,否则不予继续录取。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签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