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9年8月16日8:00至25日24:00,根据省教育厅给我院下达的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计划和审核备案的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陕西省招办“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cn),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二条专业志愿填报以及打印准考证安排
1.专业志愿填报:已报名申请我院的考生于2019年8月26日9:00登陆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点击“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专业志愿报名入口”,进入系统按左侧栏目步骤逐一完成个人相关信息和专业志愿填报,并在网上终完成提交报名表(考生在考试前来学院招生办打印准考证,也可自行打印准考证)。
2.专业信息确认、打印准考证:已申请报考我院的考生须在2019年8月26日9:00-8月27日12:00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先到我院招生办现场进行专业确认,审核通过后,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我院《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准考证》,按照安排的地点参加考试。
第十三条 考试安排
1.考试方式、时间、地点:
(1)对于普通高中和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方式。
考试时间:
2019年8月27日下午14:30---17:00(文化素质+职业技能)
(2)对于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免予文化素质考试,只进行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测试。对已获得职业资格(技能)证书的人员,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
考试时间:
2019年8月27日下午14:30---16:00(职业技能)
(3)以各类生源考试均采用笔试方式进行,考试地点: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院本部。
2.考试内容与计分办法:
(1)对于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内容为一张笔试答卷,总分为300分,考试时长为150分钟,其中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知识各占150分。文化素质内容主要综合考察学生高中阶段的语文、数学基础知识,命题依据普通高中教学大纲必修部分,职业技能测试侧重于考察其个性思维品质及今后的职业潜能水平。
(2)对于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内容为一张笔试答卷,总分为300分,考试时长为150分钟,其中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知识各占150分。文化素质内容主要综合考察学生中职阶段的语文、数学基础知识,命题依据现行职业高中教学大纲必修部分,职业技能测试侧重于考察其职业兴趣取向及职业素质水平。
(3)对于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人员,文化素质免于考试,只进行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为一张笔试答卷,总分为150分,考试时长为90分钟。综合考察学生职业兴趣取向及职业素质水平。对已获得职业资格(或技能)证书的人员,经学院培训中心对证书原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通过审核的考生由学院培训中心给教务处出具考生“以证代考”通知单,教务处按120分计入考生的总分成绩。
第十四条学院于2019年8月30日17:00之前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向省招办报送预录取考生名单,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第十五条被我院预录取的考生于2019年9月5日前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院完成报到注册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院录取资格。
第十六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办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我院高职扩招总成绩由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成绩组成,满分为300分,其中文化基础总分为150分,职业技能总分为150分。
第十八条学院根据招生计划、报考人数及考试成绩分别对A类(普通高中、中职考生)和B类(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分别确定低预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及时向社会发布。
第十九条学院对考生按我院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总分相同时,按照职业技能、语文、数学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录取。
第二十条学院开设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无特殊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我院严格按陕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所有专业学费均为5500元/年?生,住宿费:800元/年?生(不带空调),1200元/年?生(带空调)。
第二十二条学院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等资助措施,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三条国家奖学金和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分特困和一般贫困两档执行,平均3300元/年。
第二十四条精准扶贫:录取的家住农村属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考生,入学后经学院资助中心审核建档立卡材料,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学院每年给予6000元的资助帮扶。
第二十五条勤工俭学:学院为家庭贫困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并根据不同岗位和工作表现发放相应的报酬。
第二十六条助学贷款:我院属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家庭所在县(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人每年可申请不超过8000元的助学贷款。应征入伍学费补偿代偿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七条除以上资助政策外,学院召开高职扩招专项工作会议研究,针对扩招录取的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三类新生,入学后学院给予一次性学费补贴3000元;入学的退役军人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学费补偿(或代偿)政策。
第二十八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经我院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领导小组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和省招办审核通过后实施。
第三十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教育考试院有关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政策规定为准,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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