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考生于3月14日至15日或3月25日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须考生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领取测试科目准考证。咸阳、西安、铜川、商洛地区考生须来校进行现场确认及职业测试,其他地区考生可选择我校在当地设立的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测试考点进行考试。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测试校外设立考点一览表
区域测试地点地址榆林榆林学院榆林市榆阳区崇文西路4号延安延安大学医学院延安市宝塔区光华路38号(老四中对面)安康安康学院(老校区)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92号汉中陕西理工大学(南校区)汉中市汉台区朝阳路渭南渭南职业技术学院渭南市高新区胜利大街西段科教园区宝鸡宝鸡文理学院宝鸡市渭滨区宝光路44号
第十二条普通高中学生入学申请者考核依据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三校生”(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的毕业生,以下简称“三校生”)和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入学申请者考核依据为我校组织的文化基础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没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但确为普通高中的学生视为高中同等学力人员。
第十三条我校于3月14日至15日或3月25日开展对不同类型入学申请者组织职业适应性及职业技能测试。“三校生”和高中同等学力人员文化基础考试在学校进行,考试时间3月14日14:00-16:30或3月25日14:00-16:30。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职业测试及面试内容
项 目基本内容自我介绍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家庭情况、在中学的成长情况等特长展示现场才艺展示学生职业兴趣取向和个性思维品质考察(针对普通高中毕业生)学生作品展示或专业技能竞赛获奖情况(针对“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者)职业规划对报考专业的认识,对大学的认识在校期间的个人成长规划对自己未来就业及发展规划
第十四条4月3日17:00前将参加我校测试考生名单及成绩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报送省招办。
第十五条4月4日17:00之前我校将预录取考生名单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报送省招办,并在我校招生网(zs.***)公示。
第十六条入学申请者于4月15日17:00之前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预录取通知书到我校注册报到。4月15日17:00前不报到注册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第十七条普通高中学生综合评价总分为300分。其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折算后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评价各科目折算满分为50分。学校统一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为150分,其中艺术类专业考生统考成绩作为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折算后满分为150分。
1.计算公式:
综合评价总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平均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平均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2.折算办法:
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照每科A级100分、B级85分、C级70分、D级55分折算。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平均成绩=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之和÷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数
②考生所在中学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按照每项A级50分、B级40分、C级30分、D级20分折算。
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平均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科目成绩之和÷综合素质评价科目数
第十八条“三校生”和高中同等学力人员综合评价总分为300分。其中文化基础考试满分为15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50分。
1.综合评价总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
2.文化基础考试:综合试卷(采用一份综合试卷,考核内容:语文、数学、英语),满分15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第十九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对于高考体检结果或学校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校可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
第二十条学校根据入学申请考生综合评价总分划定淘汰比例,低淘汰比例为实考人数的3%。录取时按核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核算总分平行时,按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普高生”类)或院校文化基础测试成绩(“三校生”类)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根据考生选报情况调整专业计划,满足考生第一志愿专业录取。
第二十一条 财经管理类专业12000元/学年;理工医药护理类专业13000元/学年;动漫制作技术专业14500元/学年;该标准为2018年学费标准。2019年执行标准以学校备案文件为准,届时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预以公示(网址:zs.***)。
第二十二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专业奖学金、勤工助学、社会专项资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伙食补贴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国家助学金:特别困难资助金3500元/人·年
一般困难资助金2500元/人·年;
学校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一等奖1000元/人·年,二等奖500元/人·年,三等奖300元/人·年;
步长奖学金:特等奖5000元/人·年,一等奖3000元/人·年,二等奖2000元/人·年,三等奖1000元/人·年;
勤工助学:学校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按月发放酬金;
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第二十三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经我校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在学校网站(www.***)公布。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陕西国际商贸学院负责解释。
2019年陕西国际商贸学院综合评价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