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按照教育、山西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复试工作。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健全监督机制、强化全程监督,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切实保证复试工作程序严谨,操作规范。
2.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原则。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突出科研创新能力考查,加强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素质能力的考核,注重学生在学期间的过程性评价。
3.诚信评判原则。要切实把诚信考核作为专项环节纳入复试工作,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