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考生志愿及本校招生计划、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1.文史类、理工类专业的录取规则是: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即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总成绩相同时,理工类考生按数学、物理、化学、中文、英语各科成绩高低排序,文史类考生按中文、历史、地理、数学、英语各科成绩高低排序,排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
2.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是:按照汕头大学专业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课总成绩、外语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
(二)投档与录取
7月初开始录取工作,由联招办组织实施。实行网上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三)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