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百分制)。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 复试成绩和初试总分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为: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总分(折合为百分制)×初试成绩权重(60%)+复试成绩(百分制)×复试成绩权重(40%),其中初试和复试权重之和为1,高等教育研究所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将在汕大研招管理系统中公布。
3.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办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5. 录取顺序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19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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