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请妥善保管本人证件。每位考生只能携带一张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否则按违规处理。
2、每科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3、考点将对考生进行安全检查,不得将包、通讯工具、涂改液、修正带、透明胶和考试有关文件资料带入考场。如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场,须关闭后交监考人员代为保管;考试开始后,如发现考生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按考试违规进行处理。
4、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工作人员管理,诚信、文明应考。根据《刑法修正案(九)》有关条例,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非法出售或提供试题答案、代考替考等4类行为将触犯《刑法》,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对于违纪作弊的考生,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5、统考科目全部采用答题卡作答,选择题需使用2B铅笔,非选择题需使用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本考点统考及联考科目考试中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6、考生车辆禁止进入校园。考点附近可能会出现交通拥堵,请提前选择好出行工具,在每科开考前40分钟到达考点为宜。
7、考试期间我校第一、第四食堂将现金窗口,方便考生就餐;同时第一、第四食堂可供考生午休。
8、考试期间气温较低,请考生注意防寒保暖。
祝愿所有考生取得理想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