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南中医药大学报考点只接受已网上报名且选择湖南中医药大学报考点(报名号前四位4311)的考生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进行确认的考生将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2、考生身份证临时遗失或消磁,可携带户口本原件先准予现场确认,考生必须于11月29日前补办好身份证,并到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研究生公寓202室)进行核验,逾期取消报考资格,后果考生自负。
3、所有考生须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本人学籍学历审核结果,未通过学籍学历校验的考生请按照招生单位要求办理。报考我校但学籍、学历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需提交证明材料(或在11月28日前提交到研招办)。以我校为考点,报考外校但学籍、学历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请注意按照招生单位要求办理。
4、为了防止报名时出现人员拥挤情况,特对我校考点确认的考生进行了初步时间安排,考生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酌情安排。同时考虑到场地及天气情况,为方便学生等候休息,我们将二楼会议室,请考生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有序排队。
11月5日(8:30-16:30) 药学院、人文与管理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应届考生
11月6日(8:30-16:30)护理学院、 中西医结合学院、针灸推拿学院应届考生应届考生及社会考生
11月7日(8:30-16:30)中医学院、医学院应届考生
11月8日(8:30-16:30)湘杏学院应届考生及社会考生
5、需要报考费收据的考生请在“信息登记”处进行登记,待研招办统一到省考试院办理收据后,考生再到研招办领取。
6、学校严禁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包括在校生)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学校各部门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各招生学院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7、2015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条,对“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其他帮助、向他人非法出售或提供考试试题答案、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考试”的行为明确了法律处罚。在此特别提醒大家为了自己的前途和信誉,请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不得寻求“枪手”替考,也不要充当“枪手”替他人应考。不抄袭,不夹带,不要心存侥幸考试作弊。作弊考生的作弊情况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按照规定,认定考试作弊的考生,通知单将寄到本人学习或工作单位,由本单位进行相应处罚。作弊情节特别严重的考生还将停止其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
8、未选择4311湖南中医药大学考点的考生,请根据所选择报考点要求进行现场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