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职扩招百万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学生素质教育的全面提高,实施阳光工程。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职业院校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600号)精神,做好2019年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条、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保证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
第四条、学校全称: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第五条、办学性质:公办
第六条、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学校国标代码:13782
第九条、办学地点:河南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迎宾路666号
第十条、办学特色:秉承“明德、至爱、励学、善思”的办学历史传统,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社会的办学方向,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服务兴校、特色名校”战略推进学校科学发展,以教学科研为中心,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根本,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技能型高级医药卫生专门人才,成为一所省内外知名的医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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