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术类
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艺术与科技,其中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按设计学类招生,进校后分专业。
㈠ 层次、类别
本科、文理兼招。
㈡报考条件
(1).无色盲、色弱者;
(2).参加生源所在省的美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
㈢考试科目
素描:头像默写,八开画纸一张,考试时间为180分钟,满分100;
色彩:静物默写,八开画纸一张,考试时间为180分钟,满分100;
专业总分200。
㈣录取办法
(1)按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综合成绩(总分100分)=(专业成绩÷专业满分×50)+(高考文化成绩÷文化满分×50)。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专业成绩、文(理)科综合、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顺序排序。
(2)遵循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进行专业录取。
(3)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调剂至缺额专业。
二、表演(服装表演、广告模特)
㈠层次、类别
本科、文理兼招。
㈡报考条件
(1).无色盲、色弱者;
(2).女生不低于165cm(含165cm),男生不低于173cm(含173cm)。
(3).考生考试自备分体式泳装。
(4).素颜(不得佩戴有色隐形眼镜)、束发并露出发际线。
(5).生源所在省份有统考要求的,需参加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
㈢考试科目
初试:形体测试;
复试:专业测试、才艺表演、口试;
专业总分200。
㈣录取办法
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高考文化成绩换算值(高考文化成绩÷省艺术本科文化课合格线)、文(理)科综合、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顺序排序,择优录取。
三、播音与主持艺术
㈠层次、类别
本科、文理兼招。
㈡报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