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校港澳台学生的教学管理采取与大陆学生趋同化的管理模式。
2.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将授予其学士学位。
3.寒暑假可自费离境探亲访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