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格审查:招生办公室将对考生资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审查者将转送学院进行资格复审。学院收到考生的申请材料后,学院研究生招生秘书审查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将符合要求的材料递交学院专家导师组审核。专家导师组对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所体现的专业基础、学术背景、科研经历及成果、专家推荐情况、外语水平、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等,进行认真评审,通知入围者参加考核。报考名单、初审合格名单、入围考核名单报学校招生办审核后公示在学院网页上。
2.考核前资格复查:入围考核名单的考生在考核前到学院进行资格复审。考生考核时须亲自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到我院接受检查:
(1)身份证件原件: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3)硕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须提供教务部门出具的预毕业证明原件,我校资格初审有要求提供境外学位学历认证书的须提供认证书原件);
(4)相关外语水平证书原件
(5)其他报考材料如学术成果、获奖证书等的原件(事先按填报顺序整理好);
(6)一张近期1寸免冠彩照,用于体检;体检表(在厦门大学医院体检,可在考核后补交)。
凡未进行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