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招生领导小组坚持贯彻公平公正、择优选拔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专家考核组评定的考核成绩,结合素质审核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真正选拔出具有科研能力和创新潜质的高层次人才。
拟录取结果由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后,报校招生办审核并提交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经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后,在校招生办和学院网站公布拟录取名单。正式录取名单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录检通过后的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