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含笔试和面试)要有试题,须全程做好详尽记录和录音录像(录音和录像设备由各学院(研究院)自备)。复试考核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学院(研究院)审核并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完毕后复试试卷、考试提纲、面试书面记录、录音影像资料在各学院(研究院)保存三年(未录取者保留一年)。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复试试题及其标准答案均系国家机密材料,请各单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安全保密工作。各招生单位应建立复试试题题库。
2.复试信息必须公开:各学院(研究院)的复试考生名单(详见附件5)、考生的初试成绩(含单科和总分)、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经校招生办备案后必须在各学院(研究院)的网页上公示。
3.建立健全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机制。
4.加强教育宣传,努力营造诚信考试氛围。
5.复试工作结束后,各院(系、所)院则上应在五个工作日之内(力争在三个工作日内)将复试成绩及结果报招生办审核。如果相关各学院(研究院)在规定时间之内因故无法完成相应工作,可以适度顺延时间。
1.调剂复试需同时遵守以下基本要求:
(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 2)校内调剂考生必须符合我校相应专业基本复试线,校外调剂至我校考生必须同时达到相应专业国家复试线和我校基本复试线。国家线一般在3月中旬公布。
2.调剂程序
第一步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考生请到我校招生办网页下载我校统一的调剂申请表,填妥后交送至或邮寄至或传真至我校相关学院(研究院);
第二步院系对材料进行初审;
第三步招生办复审;
第四步相关院系通知通过复审的考生参加复试;
第五步考生到教育部网上调剂平台(网址:http://yz.***.cn/tjxx/)上补填调剂申请,以便我校通过调剂网履行复试和录取的相关网上程序。
七、录取
1.根据各专业(或各方向)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总成绩(总成绩 =初试成绩 ÷5(或 3) ×权重 +复试成绩(百分制) ×权重),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果考生的总成绩完全相同而招生计划有限,则比较初试总成绩,成绩高者被录取;如果初试总成绩再相同,则比较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被录取;如果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再相同,则比较满分等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被录取。
2.各学院(研究院)可以院为单位,根据考生总成绩的高低,将候补录取考生按先后顺序排列,并在备注中注明“候补1”、“候补2”、“候补3”…字样,以便在拟录取名单里的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或争取到追加计划的情况下能按序补录。(注意:请广大考生自愿和慎重地持有候补录取资格!候补录取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到后很可能出现候补不上的局面。因为考生选择等候候补录取名额而导致丧失调剂机会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同时,在候补录取过程中,如若排序靠前的候补考生已调剂至其它学校,我校将跳过该生顺次候补录取紧随其后的候补考生。)
3.复试成绩不及格( 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 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4.各学院(研究院)应在复试工作完成后五个工作日之内(力争在三个工作日内),召开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名单报送至招生办审核。并为每位考生填写 “录取登记表 ”报送至校招生办。
5.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报省招生办和教育部审批终确定。
6.录取信息必须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的初试总分、复试成绩和总成绩等拟录取信息必须上网公示。
八、奖学金
我校从2014年9月起构建由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校长助学金组成的多元奖助政策体系,适用于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但不包括在职生、定向培养研究生、港澳台研究生和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等)。
全日制学历型硕士研究生的奖助标准为:学业奖学金1.1万元/年,国家助学金0.6万元/年,校长助学金0.12万元/年。学业奖学金一次性发放,国家助学金和校长助学金分12个月发放。
注:如果以上奖助体系发生变化,请以我校新的政策为准。
另外,学校为研究生提供各类助学金总额约1000万元左右(助学金以承担助教、助研、助管工作的方式获得)。奖、助学金的申请和获得条件请详细阅读厦门大学有关奖、助学金的管理办法。(请详见厦门大学学生处网页 :http://xsc.***.cn)。
九、复试录取的监督与复议
1.我校 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各个环节接受厦门大学纪委、监察处的监督,监督电话: 0592-2186219。
2.实行校、院二级复试巡视制度。校领导、纪委、研究生院、招生办和考试中心、监察处等单位组成若干校巡视小组。在复试过程中,校、院巡视小组将深入各院系进行复试各个环节的督查,包括考生复试资格审查的督查、复试记录、录音、录像的检查和深入复试现场,在不干扰正常复试工作的前提下,随机走进考场和实验室、旁听面试等措施以了解、监督复试工作等。
3.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4.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公布。
5.实行回避制度。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者参加硕士生入学考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加硕士生的复试工作。
6.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应规定时限。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各学院(研究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十、复试录取工作日程安排
3月8日(星期二)前,各学院(研究院)根据国家文件精神和学校规定制定出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确定复试比例、复试考生名单、复试日期和调剂信息,并报招生办备案后尽快在各自网页上公布。如果相关各学院(研究院)在规定时间之内因故无法完成相应工作,可以适度顺延时间。
3月9日(星期三)-3月17日(星期日)间,各学院(研究院)开展并基本完成复试工作,期间考生进行体检。复试工作各学院(研究院)原则上应在复试工作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力争在三个工作日内),召开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拟录取名单报送至招生办。如果相关各学院(研究院)在规定时间之内因故无法完成相应工作,可以适度顺延时间。
终录取名单以校招生领导小组确定并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结果为准。录取通知书将于 6月中旬左右寄发。
十一、本复试录取工作意见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厦门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九年三月
3.调剂生选拔规则
各学院(研究院)必须根据国家、学校的规定和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制定出调剂生选拔规则,并经集体研究后确定入围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
2019年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面试中请各位参与面试工作的教师严格遵守《厦门大学研究生复试工作面试教师行为规范(试行)》(详见附件4).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