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化工学科根据考生的考核终结果,充分征求相关导师组的意见,召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根据择优录取的原则,研究确定化工学科拟录取名单,并将该名单于考核结束后一周内报送至学校招生办公室,经学校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在院系网上公示。拟录取结果可于6月中旬在我校招生办网页查询。录取通知书于6月下旬寄发给考生本人。持预毕业证明参加考核者,考生须在8月1日前将高学位学历证书扫描件发送至ccp@***.cn,我校将在收到证书扫描件后向录取学生寄发正式录取通知书。
2.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抄袭或严重学术不端者;考核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学生于9月中旬入学。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我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和健康状况等的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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