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获得学士学位满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入学之日),或硕士结业,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须同时符合我校规定的以下两项条件:①进修过至少5门所报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且考试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②在有关学术期刊曾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提供发表论文的摘要),或获得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成果奖励。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相关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
5.英语原则上要求达到以下条件之一:通过英语四级或六级(合格或425分以上);PETS-5(WSK)60分以上;职称英语60分以上(35岁以上);托福80分以上;雅思6分以上;与以上英语水平相当的外语成绩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