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必须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如实填写和上传以下申请材料:
1.《厦门大学国际学生入学申请表》。报名系统自动生成,须用中文或英文填写,并上传申请人本人签名。
2.高中毕业证书或预毕业证明,须加盖学校公章。
(1)应届高中毕业生提交预毕业证明(须由所在高中出具)。凭预毕业证明申请入学者,须在2019年9月1日前向我校招生办提交正式高中毕业证书,否则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2)已毕业高中生提交高中毕业证书。
3.高中阶段官方成绩单,须加盖学校公章。
(1)应届高中毕业生提交高中阶段历年成绩单
(2)已毕业高中生提交高中阶段完整成绩单。
(3)生源国高中统考成绩或国际通行标准化测试成绩,如UEC/ALevel/AP/IB/SAT/ACT等。
4.语言水平证明。
(1)中文授课项目的申请者,需提交汉语水平考试(HSK)证书,其中人文社科类、经管法类与中医学专业需达到新HSK5级210分或以上,理工医类专业需达到新HSK4级210分或以上,证书须在有效期内。高中阶段以中文作为授课语言的申请者,可凭高中出具的授课语言证明作为代替。
(2)英文授课项目的申请者,需提交新托福(TOEFLiBT)或雅思(IELTS)成绩单,新托福需达到80分或以上,雅思需达到6.0分或以上,证书须在有效期内。高中阶段以英文作为授课语言的申请者,可凭高中出具的授课语言证明作为代替。来自以英语作为官方语言国家的申请者,免交英语语言水平证明。
5.个人风采视频。
(1)时长5-10分钟,图像声音清晰,内容为介绍个人基本信息、兴趣爱好、参与的课外活动、对中国及厦门大学的印象、来华学习计划等。中文授课项目的申请者请用中文介绍,英文授课项目的申请者请用英文介绍。
(2)视频须在网上报名系统中上传,文件大小须控制在100M以下。
6.一封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须附推荐人亲笔签名,或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7.个人陈述。不少于800字,内容为自我介绍、学习经历、来华学习目的和计划。中文授课项目的申请者请用中文书写,英文授课项目的申请者请用英文书写。
8.护照首页扫描件(普通护照,且有效期至2020年7月31日后)。
注:属于“申请条件”第一款中特别注明的申请者,须提交4年(含)以上的有效普通护照首页扫描件和近4年之内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出入境签章扫描件、外国护照国出具的“入籍证明”文件扫描件。原大陆居民须同时提交《户口注销证明》;原港澳台居民须同时提交原港澳台身份证明扫描件。外籍华人(含已加入外国国籍的原中国公民及其外国籍后裔、中国公民的外国籍后裔)的申请者,需根据《国籍认定须知》要求于入学前准备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免影响注册报到和在华居留许可办理。
9.《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点击下载)扫描件,须用中文或英文填写,并加盖医院的公章。
10.《国际学生经济担保书》(点击下载)及其担保材料扫描件,须用中文或英文填写,提供足以保障其来华留学期间的学习、生活、国际旅行等合理费用的存款证明,以及经费担保人(仅限本人亲属)的护照或身份证明扫描件。申请奖学金者也需提交经济担保书。
11.申请建筑类和土木类专业者,需有绘图基础并上传相关作品。
如有个人简历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综合能力的文件(如获奖证书、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证明等),请在网上报名系统里“辅助材料”一栏上传。
注意事项:
(1)申请材料中涉及的各类表格、文书、证明等如为中英文以外文本,除原件外,还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翻译件。建议前往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所在国使(领)馆对上述材料及其翻译件进行公证。两页以上的表格、文本、证明等应当加盖骑缝章或者在每页上都加盖公章。
(2)申请者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申请材料不实、缺漏者,我校概不予受理。
(3)申请人原则上无需邮寄原版纸质材料。如有特殊情况,我校招生办有权要求申请者邮寄原版纸质材料作进一步审核、确认,不论终录取与否,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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