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奖学金项目的具体申请办法可访问我校国际学生招生网(http://admissions.***.cn)首页的“奖学金项目”。
1.厦门市陈嘉庚奖学金(全额奖学金)
为更好地宣传“华侨旗帜、民族光辉”陈嘉庚先生的丰功伟业,吸引和鼓励“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更多优秀华裔弟子来厦门学习深造,2017年起厦门市陈嘉庚教育基金会设立“陈嘉庚奖学金”(全额奖学金),面向攻读本科、硕士、博士的华裔弟子,涵盖学费、住宿费、保险费和生活费等。申请时间:每年2月-5月。
2.厦门大学国际学生新生奖学金(部分奖学金)
我校每年从被录取的新生中遴选优秀的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若干名,给予免学费的奖励(博士生4年,硕士生2-3年,本科生4-5年)。学生直接向我校招生办提出申请。申请时间:每年2月-4月。
3.福建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部分奖学金)
福建省政府自2012年起设立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高校自主招生项目,面向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奖学金包括学费、宿舍费等(奖学金资助期限1年,获奖学生通过奖学金评审者,第二年可继续申请)。学生直接向我校招生办提出申请。申请时间:每年2月1日-5月10日。
4.中国政府奖学金(厦门大学受理机构编号:10384)
(1)国别双边项目(全额或部分奖学金)
符合中国政府奖学金-国别双边项目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向各国留学生派遣部门或中国驻所在国大使领(总领事馆)教育处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一般为每年1月-4月初,各个国家申请截止时间不同,请注意提前查询。详见留学中国网公布的申请办法:http://www.***/zh/content/details1003_122937.html
关于“国别双边项目候选人申请预录取通知书”的信息,详见:http://admissions.***.cn/cn/16957/list.htm
(2)中美人文交流专项奖学金(全额奖学金)
有意来华攻读本科的美国籍学生可直接向我校招生办提交申请。申请时间:每年2月1日-4月15日。
我校将全面审查奖学金申请者的学业成绩、语言能力水平和综合素质等,根据国际学生奖学金遴选办法,坚持规范、客观、公平的原则,从被录取的学生中择优选拔奖学金候选人,报学校及奖学金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时,根据奖学金评审相关办法对各类奖学金获得者进行年度考核,符合条件的可继续申请或享受下一学年的奖学金,否则将取消其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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