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执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综合评价、全面考核的方式择优录取。
2.优先录取符合“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规定的考生。
3.“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有一项为零分的不予录取。
4.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总分相同情况下,按照职业技能、语文、数学分数顺序比较,相关科目分数高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