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向参加我院统一安排考试的考生进行录取。使用统一安排考试的成绩,总分750分。
2.现代学徒制专业招生计划单列,学院单独录取,录取结果单独备案。
3.对考生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比较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成绩也相同的,依次比较文化素质考试的数学、语文成绩,如还相同,比较职业技能测试中的专业基础考试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测试有一项缺考或成绩为“0”者不予录取。
5.符合我院录取条件的现代学徒制试点考生,由我院于高职单招一志愿投档前直接向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录取备案,已录取备案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后期单招志愿填报及录取工作。
6.新生报到后,学院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