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成绩相同时,按考生语数外的顺序进行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比较,成绩高者录取。
(2)一志愿录取缺额时将进行二志愿征集。
(3)技能拔尖人才按照冀教学[2018]27号文件规定免试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