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分计其单招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文化素质总成绩、职业技能考试总成绩、专业基础考试或者职业适应性测试、语文、数学成绩进行排序、录取。
(2)一志愿录取缺额时,进行二志愿征集。
(3)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