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中职免学费政策享受对象:为中职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第一到第三年级在校生中的农村户籍、县镇非农户籍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
1、农村户籍学生的认定按户口本“户别页-户别栏”正式打印的户别情况为准。派出所进行修改变更的,须加盖“派出所校对章”才能生效。
(若户口本未明确“农或非农”者,仅以派出所出具农户证明为准,否则按非农/城市户籍认定。)
2、县镇非农户籍学生按《关于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县镇非农户籍学生享受国家助学相关政策的通知》(冀财教〔2015〕45号)等文件规定的县镇区域分布表进行界定。(对外省的县镇户籍学生,提供相关界定证明材料后,也可享受资助。)
3、城市户籍:除农村户籍、县镇非农户籍之外的户籍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