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投档原则:文科类、理科类是“依据文理,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艺术类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是“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
(2) 投档办法:将省控线上的考生,分科类,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 、C、D、E、F、G、H 或A、 、C、D、E、F、G、H 、I、J 志愿。只要被检索的8 所或10 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如没有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则不能投档。上述过程完成后,无论档案是否投出,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院校志愿投档机会。如果考生档案投到某院校后,因故被退出,将不再补投到该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院校。
在每批“平行院校志愿”录取后,对该批未被录取的考生提供了又一次填报志愿的机会,即“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届时,将分别在每批的“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由省招办统计并公布生源未满的院校及专业缺额数,未被录取的考生再次填报志愿,即“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征求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办法按“平行院校志愿”的操作办法进行。
(3) 同分排序规则:在投档过程中,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如总分相同,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文科类考生再依次按语文
(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理科类考生再依次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如总分相同,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志愿全部投档。
(4) 每批院校投档程序如下:
①进行平行志愿的投档;
②对未被投出的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报考非英语语种的外语专业的考生、报考民族院校的少数民族考生、单科优秀学生等特殊考生,按照相应政策进行补充投档;
③进行平行志愿退档处理;
④向社会公布录取及未完生计划的院校信息;
⑤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征求平行志愿;
⑥进行征求平行志愿的投档及退档;
⑦征求平行志愿中的服从志愿投档及退档。
2019年三江学院“平行院校志愿”和“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在录取时怎样操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