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录取依据的综合测试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70分)+面试成绩(30分),依据总分高低,结合考生志愿填报情况,按招生计划数录取。同分情况下,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综合测试总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
经综合测试合格的考生,我校将于4月30日前公布预录取名单,并报教育部审核,审核通过后,我校将于7月下旬寄送正式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