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我校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不包含同等
学历和在职硕士研究生人员。
(二)专业基础好、科研能力强,在某一领域或某些方面有特殊学术专长及突出学术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在职人员申请者:近三年以第一作者身份至少在报考学科专业的
SCI 收录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 篇及以上,或CSSCI 收录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 篇及以上(不包括综述性论文)。在职人员须保证全学习,录
取比例不超过当年“申请-考核制”总人数的 20。
2. 应届硕士生申请者:(1)自然学科:近三年至少在报考学科专业的SCI 收录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学术论文1 篇及以上(不包括综述性论文),或在报考学科专业的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学术论文2 篇及以上(不包括综述性论文);(2)人文社会学科:近三年至少在报考学科专业的CSSCI 期刊、SSCI 期刊外文期刊、A&HCI 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发表学术论文1 篇及以上(不包括综述性论文),或在报考学科专业的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发表学术论文2 篇及以上(不包括综述性论文)。
(三)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获得各级各类科研成果奖励、各类专利、专著者或主持有国家级科研项目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外语水平至少达到以下条件其中一项:
1. CET6 成绩425 分以上(百分制60 分以上);
2. TOEFL 成绩90 分以上(IBT)或220 分以上(CBT);
3. GRE 成绩1000 分以上(新标准250 分以上);
4. GMAT 成绩650 分以上;
5. 雅思成绩(A 类)6.0 分以上;
6. 国家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
7. 其他语种需通过相应语种的国家6 级或以上水平考试。
8. 申请人CET6 成绩未达到425 分(百分制60 分)者,近三年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学科专业的SCI 收录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 篇及以上或EI 收录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 篇及以上或CSSCI 收录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 篇及以上(不包括综述性论文),且CET6 成绩355 分以上。
2019年石河子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符合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不包含同等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