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国家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听障生高等教育招生单独考试、单独录取的相关政策,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的领导和监督下,由绥化学院负责录取,录取名单经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批并报国家教育部备案。
(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和电子商务专业按文化课总成绩、环境设计专业按文化课和专业课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录取名单在绥化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被录取考生若放弃被录取资格,则需在公示期间办理相关手续,空出的录取名额,将从未被录取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