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成绩为终专业成绩。分行当,同一行当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专业合格名单,发放专业合格通知书。一般按招生计划数的四倍以内发放专业合格通知书。
(二)专业合格的考生,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艺术类本科低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各行当招生计划数,分行当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
(三)如分行当录取后仍有计划空缺,则按专业成绩总排名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
(四)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分数线者优先录取。(若达“一本线”的考生超出该专业招生计划数,则仍依据该专业录取办法进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