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华侨及港澳台考生的专业成绩单独排序,文化课合格线执行联招办划定的当年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的联招成绩、专业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华侨及港澳台联合招生办公室如有其他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2. 录取名单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港澳台办公室将于7 月中旬寄送港澳台学生《录取通知书》。学生本人需携带《录取通知书》按通知书上所规定的日期来学校报到,并缴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