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0853)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28701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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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初试科目:报考博士生的须应试一门外国语(或第二外语)及报考专业指定的两门业务课。初试均为笔试。初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博士生考生初试科目满分各为100分。
初试合格者,可参加我校举行的复试,具体内容、方式届时见我部复试通
知。
博士生考生初试科目满分各为100分。
初试合格者,可参加我校举行的复试,具体内容、方式届时见我部复试通
知。
(二)初试地点、时间
初试地点由各报考点根据考生报考情况进行安排。
2019 年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9 年4 月13 日至
初试地点由各报考点根据考生报考情况进行安排。
2019 年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9 年4 月13 日至
(三)复试地点、时间
复试通知由我校通知考生
地点:由我校确定,具体地点届时请见复试通知。
时间:2019年5月25日之前,具体时间见复试通知。
复试通知由我校通知考生
地点:由我校确定,具体地点届时请见复试通知。
时间:2019年5月25日之前,具体时间见复试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