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本通知报名条件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由初中学校和各区招生考试机构(以下简称“区招考机构”)进行核对、留档。
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报名材料核对时间为2018年11月27日-12月25日。核对信息后,学生信息如需修改的,关健信息须在“基础教育学生学籍信息系统”中进行修改后对接到中考报名库,其余信息可在中考报名库中进行修改。其他符合条件的考生报名材料在网上报名成功后进行核对。
考生关健信息采集来源要求:中国大陆居民以户口本信息为准;港澳台居民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信息为准;外籍学生以护照信息为准。
2019年2月25日前,各区向市特殊学生评估中心提交申请参加本市特殊教育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的随班就读应届初三残疾学生名单和材料,评估结果于2019年4月10日前反馈各区招考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