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保护考生公平竞争和普通高校公正选拔的权利,维护社会安定,各校要进一步建立和健全高等学校招生的内部制约机制。
高校应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和校内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规、招生政策和原则,在招生录取前研究确定本校招生录取原则和具体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录取中的特殊问题须经集体讨论决定,并对录取结果负责。
招生院校应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今年无子女报考高校的干部、教师参加远程网上录取工作;要组织他们学习招生工作方针、政策、规定和录取办法,并进行党纪、政纪和法制教育。同时,各高校应加强对录取场所和工作人员的管理,杜绝人为因素的干扰,做好登录口令的保密工作和所发密钥的安全管理,保证网络的安全,确保录取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和安全性。
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必须严守纪律,秉公办事,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各项规定,杜绝不正之风。对徇私舞弊和违反招生纪律者,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执法监察的精神严肃处理。对于群众检举揭发录取工作中的问题,要认真调查处理。
高校应设有专人负责通讯联络(请在登录录取系统时登记),在录取工作尚未结束之前,应有专人值班,确保信息的畅通。由于高校原因,造生电子档案传递时间的延误而形成的遗留问题,由高校负责解决。
经教育部批准的自主招生试点高校要严格执行自主招生改革试点的实施办法和运行规则,学校自主制定录取办法,事先向社会公布,并对录取结果负责。
认真负责对待考生填报的志愿。所有招生院校对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均按照对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进行录取。
录取结果应向社会公开,对录取工作中的问题和差错,各校应本着有错必纠的精神,认真做好核查工作,确实有差错的要及时纠正。对举报信件,则应逐一查处并提出处理结果。
在上海市高校招生和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领导下,建立由各有关方面负责人组成的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监督工作机构,负责普通高校招生全过程监察,并仲裁处理录取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各招生院校应向社会公开违规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安排专人接访,及时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录取健全内部工作机制,接受社会监督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