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考志愿填报结束后,市教育考试院将考生信息投档至所填报院校。院校根据已公布的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确定自主测试资格线,其中公办院校不超过公布计划数的2倍,民办院校不超过公布计划数的3倍。末位同分考生排序规则为:第1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2位序,比较语文或数学中单科成绩高低,即不分科目直接取语文、数学高分值比较,分值高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