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分政策:按照市教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录取分数要求:作为录取依据的春考总分(满分600分)=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450分)+自主测试成绩(满分150分)
(3)预录取及候补录取规则: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春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总分相同则按外语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次序优先排序),按招生计划的100%公布预录取考生名单,按不超过招生计划的50%顺位公布候补录取考生名单。
3月21日预录取考生至我校办理录取专业信息登记,候补录取考生至我校办理候补录取专业信息登记,按顺序依次候补。相关登记程序按市教育考试院有关实施办法执行。
(4)正式录取:按规定完成各项手续的预录取考生,由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正式录取。